欧盟委员会今日宣布,经评估认定苹果地图(Apple Maps)和苹果广告(Apple Ads)均不应被指定为《数字市场法》(DMA)下的“重要门户”。
欧盟委员会在新闻发布中表示,苹果地图和苹果广告各自规模均不足以单独构成“企业用户与终端用户之间的重要门户”,因此这两项服务将免于更严格的监管要求。此决定源于去年11月底启动的调查。
欧盟委员会指出:“这一评估基于多项考量,包括苹果地图在欧盟整体使用率相对较低,以及苹果广告在欧盟在线广告市场的规模非常有限。”
尽管如此,苹果公司整体仍被认定为《数字市场法》下的“守门人”(gatekeeper)。
据报道,苹果计划最快于今年开始在苹果地图的搜索结果中展示广告,苹果广告与苹果地图的联系也将变得更加紧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