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联邦法院今日下令,要求苹果从2027年3月1日起,为澳大利亚用户开放竞争应用商店、直接应用下载以及替代支付服务。
这些命令源于法院2025年8月的裁决,认定苹果通过限制应用分发和支付选项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命令涵盖苹果账户地区为澳大利亚的用户,全球苹果开发者计划成员均可参与。
苹果必须允许用户通过竞争市场和网站查找、下载、安装和更新应用,不得对访问收费或阻碍其使用。开发者必须获得与App Store分发基本相同的必要工具,苹果不得因使用竞争商店或支付服务而惩罚他们。
开发者也将能够提供替代支付并链接到其他支付方式,包括在App Store应用内。苹果不得要求他们在替代方案旁提供自己的购买系统,不得报告这些交易,也不得允许苹果审计它们。开发者可以通过竞争支付服务提供更低价格,苹果不得阻止。
裁决还限制了苹果对这些购买收取费用的能力。对于在App Store外分发的应用,通过替代支付服务或网站进行的购买,苹果不得收费。对于App Store应用,费用上限为实体商品或服务支付的等额收费,加上苹果为数字购买产生的任何真实、合理的额外成本。
苹果也不得将替代分发条件化于开发者通过自己的支付系统提供在其他地方购买的内容。
安全检查将保留。在App Store外下载的应用必须经过自动化安全或隐私扫描,并由苹果或合格第三方进行公证。然而,苹果不得施加不成比例的安装障碍或以其他方式阻碍替代分发。针对竞争支付的额外安全要求必须必要且成比例,并提前向开发者提供解释。
苹果只能在涉及有害内容、真实安全风险或法律要求的特定情况下移除或禁用外部安装的应用。它不得禁止第三方应用或替代应用商店预装在iPhone上,但不必通过App Store分发竞争商店。
苹果向路透社表示,计划上诉该裁决并请求法院暂停执行,理由是其知识产权和App Store安全。
变更将于2027年3月1日墨尔本时间中午生效。苹果可在2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凭支持证据申请法院批准的延期至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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