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对一家中国键盘制造商提交的欧洲商标申请提出了反对,因为对方想用的标志跟苹果自己的logo太相似了。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在苹果提出异议后,部分拒绝了这项欧盟商标的注册申请。
这家公司叫宜春秦宁梦电子有限公司,官网上说主要做机械键盘和键帽,不过好像也卖太阳能板。他们用的logo是一个柑橘水果,底部几瓣做成了键盘按键,顶上有一片绿叶向左倾斜,右侧还缺了一块。公司名字里带“柑橘”的意思,大概就是这个设计的由来。
苹果认为这个logo看起来像个带叶柄的苹果,还缺了一口,但欧盟知识产权局不同意。他们指出,这个标志整体是圆形的,不符合苹果的形状,更像橙子或其他圆形水果。

异议方认为,争议标志的图形元素也包含一个带分离叶片和咬痕的苹果图案。然而,该图形元素的主体是一个圆形(尽管有缺失部分),而苹果并不是完美的圆形。此外,苹果通常也不会以这种形状呈现,这种形状其实更接近橙子或其他圆形水果。
因此,虽然异议部门同意争议标志的图形元素可能会被视为某种水果,且分离的长形部分也可能被视为叶片,但考虑到其圆形轮廓和相对普通的叶片形状,它不会立即让人联想到特定水果,而是泛指一种圆形水果。
综上,在本案中,相关公众会将争议申请视为一个高度风格化的圆形水果,带有额外奇幻的图形元素。其中,三角形由于排列方式,可能被看作果瓣。另外,下部的方形和矩形图案,按其排列,也可能让人联想到键盘。
欧盟知识产权局承认两个设计有一些“细微共同点”,但也指出了大量差异。总体来看,两个logo“视觉上相似,但相似度很低”,并且结论是“标志在概念上并不相似。”
虽然欧盟知识产权局觉得这个柑橘logo不像苹果,但还是主要判苹果胜诉,原因是苹果在欧盟拥有极强的知名度,消费者可能会在两个标志间“建立起心理联系”。
苹果称这个柑橘logo会不公平地利用苹果的声誉,欧盟方面同意了。苹果的理由是:
鉴于异议方在先商标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很难相信申请人的意图不是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唤起异议方苹果logo的联想。更有可能的是,该申请是故意想利用这种知名度来提供相同或高度相似的产品。因此,当相关公众看到申请人的标志时,会错误地认为它与苹果存在关联(即申请人是苹果的供应商或制造商)。
宜春秦宁梦电子有限公司现在无法继续推进键盘或其他相关电脑产品的商标注册,但太阳能板的商标申请可以继续。该公司可以在未来两个月内提出上诉。
苹果和宜春秦宁梦电子有限公司在美国也打过商标官司,后来中国公司没回应异议程序,申请就被终止了。
苹果过去多次反对过跟水果相关的logo。它曾起诉过一款叫Prepear的App开发者,因为对方用了带叶子的梨形标志,还反对过挪威一个政党使用的苹果logo。苹果每年在美国和其他国家都会反对几十项商标申请。






